一、招生人数:75人。
二、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复试时考核)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五、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9000元/学年。
六、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法学院,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