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日期:2014-03-07 11:21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本章程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为准)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身体健康。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

3年

高职

30

取得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酒店管理

3年

高职

5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高职

30

会计

3年

高职

50

市场营销

3年

高职

40

总计

 

 

200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

3、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相应的考生号。

4、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4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bjy.***)+递交报名材料;

3、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4、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学院。

(三)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3月1日~4月22日登录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jy.***/,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填写《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4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进行网上预报名,选择报读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

(四)缴费

考生需在2014年4月22日前缴纳100元报名测试费。可现场缴费或通过银行汇款。

汇款方式:

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航欣支行

帐户名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账 号:

汇款后请保存汇款凭证。

(五)报名材料

报名考生要在2014年4月22日之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1、打印的《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3、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开具的已取得2014年准考证号的证明);

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复印件(到校测试要携带原件审查),无该项可略;

5、报名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或现场缴费)一份,注明高考考生号及考生姓名;

6、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公章应为学校公章,部门公章无效),无该项可略。

报名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邮政快件(EMS)邮寄。邮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固路中段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收)

邮编:233719。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自主招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

1、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

2、复转军人、在职工、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已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按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问题分析、沟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个人特长等基本情况。

3、综合素质测试试卷满分为440分。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1、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4月26日--4月27日(根据报考人数分组进行测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六、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到相关专业。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 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三)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时间安排

(一)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申请,3月1日开始自主招生宣传工作。

(二)2014年3月1日-4月22日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三)2014年4月23日-24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考生名单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名单和考场安排,考生登陆学院网址查询;

(四)2014年4月26--27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学院考试;

(六)2014年4月29日前完成阅卷录取工作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于9:00—16:00登记查分,5月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201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2014年5月30日完成录取工作,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八、监督  院监察小组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督察。举报电话:0552--6610461。

九、相关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参加“订单式”培养班或普通班学习。“订单式”培养班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办学模式,企业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补贴,毕业后无特殊情况企业优先录用。

5、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6、学院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①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等,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

②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地 址:蚌埠市蚌固路中段

邮政编码:23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