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4年,我校将继续在部分专业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分院负责人任成员(组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 、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处、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招生处、新宇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校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3、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分院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4、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二、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总数 | 面向普高类 计划数 | 面向三校生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1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20 | 15 | 5 | 3 | 6000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5 | 35 | 10 | 3 | 6000 |
3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15 | 15 | 3 | 7000 | |
4 | 数字媒体技术 | 15 | 15 | 3 | 7000 | |
5 | 应用电子技术 | 45 | 25 | 20 | 3 | 6000 |
6 | 室内设计技术 | 30 | 25 | 5 | 3 | 7000 |
7 | 园艺技术 | 20 | 20 | 3 | 免学费(浙江) | |
8 | 文秘 | 45 | 35 | 10 | 3 | 6000 |
9 | 服装设计 | 30 | 10 | 20 | 3 | 7000 |
10 | 连锁经营管理 | 30 | 20 | 10 | 3 | 6000 |
11 | 电子商务 | 45 | 20 | 25 | 3 | 6000 |
合计 | 340 | 235 | 105 |
三、报名
1、报考条件: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
(2)网络报名: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s.***/zzzs/),根据网上提示的 “报名流程 ”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报名资格审核前缴纳。
4、递交材料: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 确认环节:
经网络报名,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报名材料不退还。
( 1)材料递交: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处(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 2)缴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可以缴费的信息后,通过银行缴费。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凭缴费凭证可到学校领取收费凭证。
(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 4)打印准考证:报名情况经我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自主招生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和综合测试都为同一份准考证。)
6、 报名截止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8:30-3月15日16:00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
(3)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
(5)通讯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邮编313000。
(6)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
2.网络咨询: http://zs.***/
3.电话咨询:0572-2363678
四、测评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
会考等第 | A | C | E |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5 | 30 |
注: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二)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3:00-16:00
2、测试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详见招生网通知或现场公告)
3、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测试形式:笔试
5、测试内容:依据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6、评分: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7、注意事项: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的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文化考试,缺少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8、考分查询:4月2日起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文化成绩。如对考分有疑问,致电(0572)2363678,先登记再核分,要求核分的考生申请时间:4月4日8:30~16:30前。
(三)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14年4月6日上午8:30分开始
2 、测试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内,详见网上通知或现场公告。
3、参加对象:有资格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4、测试方式:
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制定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
5、评分: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
6、查分:4月9日起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询综合素质成绩及总成绩。
(四)文化分加分政策:
1、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到学院招生处老师审核,证书原件可在考试前到9203室领回。
2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大赛项目与所报专业相符,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可加50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大赛项目与所报专业相符,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可加30分。
3、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加,每位考生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0分。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 、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对报考一专业志愿不足的专业采取级差分调剂办法,由专业第二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5分,二志愿不足专业由服从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10分,以降分后的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补足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若某个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补足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后人数仍低于计划数时,该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
5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根据专业计划,以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等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高中选修课程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5、若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序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换算分。
6、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本校招生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附件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胡世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副组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方东傅(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周伟铭(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金栋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云琪(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党总支书记)
李晓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 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 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褚锡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附件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副组长: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李天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副处长)
成 员:叶小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陈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