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市一 路 88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 |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2014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 450 名。其中面向三校生 360 名,面向高中生 88 名,面向退伍士兵 2 名。 | |||||||
专科招生专业 | 专业志愿代码 | 招生对象及计划 | 学费 | 备注 | ||||
三校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元/年) | |||||
护理 | 01 | 22 | 3 | 4 | 10000 |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
药学 | 02 | 2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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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食品卫生 | 03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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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 | 04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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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05 | 20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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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 06 | 2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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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技术 | 07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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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08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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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 09 | 20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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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10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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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 11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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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 | 12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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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 | 13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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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艺术设计(艺术类) | 14 | 25 | 1 | 5 | 13000 | 加试色彩 | ||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 15 | 25 |
| 3 | 13000 | 加试色彩 | ||
会计 | 16 | 22 | 3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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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 17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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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18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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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 | 19 | 12 |
| 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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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艺术类) | 20 | 25 | 1 | 2 | 13000 | 需面试 | ||
音像技术(艺术类) | 21 | 25 |
| 2 | 13000 | 需面试 | ||
合计 |
| 360 | 8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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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各专业文理兼收; | ||||||||
2、退役士兵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专业不限; | ||||||||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2013年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 |||||||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 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10门测试(满分1000分)。 | ||||||||
2、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00分)。 | ||||||||
3、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4、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 | ||||||||
5、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以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分数作为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二、对于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 ||||||||
1、需参加以下测试:a、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 、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00分)。 | ||||||||
合成总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1.5+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2、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低录取资格成绩的70%方有录取资格,并按艺术专业校考(色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3、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4、如总分相同,比较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高者优先。 | ||||||||
5、学院组织的校测考试大纲可在 2 月 5 日后至学院网站查询。 | ||||||||
6、退伍士兵录取,参照教委相关文件。 | ||||||||
三、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 | ||||||||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 ||||||||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
(2)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际运动健将或运动健将称号者。 | ||||||||
(3)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 ||||||||
(4)烈士子女。 | ||||||||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 ||||||||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 ||||||||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 ||||||||
说明:1、凡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2、经审核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 ||||||||
四、加分政策(加分可累加累计,但高累计分值不超过30分) | ||||||||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 ||||||||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5分。 | ||||||||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局(集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 ||||||||
(3)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 | ||||||||
(4)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15分。 | ||||||||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 ||||||||
(6)少数民族,加5分。 | ||||||||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 ||||||||
(1)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者加15分、个人全能三等奖者加10分。 | ||||||||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加15分、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0分、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5分。 | ||||||||
(3)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以上(含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 ||||||||
(4)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 ||||||||
(5)获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者,加25分。 | ||||||||
(6)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加25分。 | ||||||||
(7)获得中国工程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 ||||||||
3、药学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影视表演专业、音像技术专业考生,第一专业与考生本人毕业专业对口,加5分。 | ||||||||
说明: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过时不再作为本院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加分依据。所有加分考生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 ||||||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 |||||||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 ||||||||
报名 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 | |||||||
{沪价费[2006]005号文件}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 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证书 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6864179 66860766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6866920 | |||||||
十四、网址 | www.***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 |||||||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与考试 | |||||||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cn和www.***.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12、13日(以市教委文件为准)。 | ||||||||
2、考生可在所有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第一、第二学校志愿。 | ||||||||
3、入学测试、学院组织的校测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 ||||||||
(1)考试科目: | ||||||||
生源类型 | 考试科目 | |||||||
三校生 | 入学测试、学院组织的校测 | |||||||
三校生(艺术类) | 入学测试、学院组织的校测、色彩或面试 |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入学测试、学院组织的校测 |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 | 入学测试、学院组织的校测、色彩或面试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学院组织的校测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 | 学院组织的校测、色彩或面试 | |||||||
(2)考试内容: | ||||||||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 | ||||||||
“学院组织的校测”考试大纲可在2月5日后至学院网站查询。 | ||||||||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详见学院网站公示 | ||||||||
(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 | ||||||||
2014年2月22日9:30-14:00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 ||||||||
(四)在校注册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三年)必须在校缴费住宿。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