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籍管理
长在校学习年限:学制再延长两年为在校长学习年限,如在长学习年限内不能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并考试通过,则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累计不超过两学年。休学须先缴纳本学年学费再办理休学手续。
转学、转专业: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及应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转专业或转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经市教委批准。
2、重修
考试不及格需参加第一次补考,第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参加第二次补考,如还不及格需重修,重修有两次考试机会(一次正考,一次补考)。
重修课程手续办理: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3周,向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重修课程。
3 、 免修
免修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第十四周至十六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如果免修得到获准,可通过学号登录学生信息系统,点击“本人已修课程”,可查询到免修成绩。如果没有免修成绩,则免修申请没有得到获准,还需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关于免修获准条件,请参阅学生手册《免修条件规定》。
4 、课程成绩
学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请在成绩公布后二个月内到部提出申请,由老师负责查试卷,并将信息反馈给学生。
5、申领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仍不及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6、从哪里可以获得成绩信息或相关通知
登陆学院网站学生信息系统,查看成绩和教学计划,或登陆学院主页查看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