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
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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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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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cn/)进入我院单独(自主)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我院自主招生方案,并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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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100元http://www.***.cn/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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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课: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高中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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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9分、8分)。
(2)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分、6分、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一、二、三名分别加10分、9分、8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六名或者在地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7分、6分、5分)。
(5)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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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加分政策按广东省有关政策执行。
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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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生待遇
自主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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