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皖教办〔2014〕2号)精神,2014年我院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1、招生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和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自主招生计划1300人,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考生生源状况以及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中关于“市属高等职业院校侧重招收中职学生”的原则编制招生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章程。 3、报名时间:3月1日―4月10日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在线报名,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5、资格审核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学院借助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4月18日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与地点: 4月18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4月19日参加统一测试。 地点: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7、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时按同类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不同类别不能调整专业。 8、其他说明 ①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②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具体情况详见我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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