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88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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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 要求 | 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 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 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内比例调档;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 2、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时调档按二、三、四志愿的顺序无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 5、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后同分考生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 |
十. 收费 标准 | 学费 标准 |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 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6864179 66863982 | |
十三.投诉监督 电话 | 021-66866920 | |
十四.网址 | www.*** | |
十五.资助学生 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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