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3.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三、推荐人数 获得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每个中学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4年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当年推荐名额。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我校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两年,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六、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 编:210023
联 络 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5-85864999,025-8586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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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5864210
招生网址: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