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590名(高中生320名,三校生270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所有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一)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 文化考试科目 | 技能考试科目 | 非艺术类专业 | 英语、语文、数学任选2门,不分文理 | 综合能力测试 | 艺术类专业 | 英语、语文、数学任选2门,不分文理 | 素描、色彩 |
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
(二)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0 | 区县教育局 |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5 | 毕业学校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 15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10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5 |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20 | 一级运动员 | 20 | 上海市体育局 | 二级运动员 | 15 | 上海市体育局 | 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烈士子女 | 10 |
(三)录取规则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录取资格线。
1、非艺术类专业
不分文理,按照三门课(2门文化+1门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比较综合能力测试课程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不分文理,按四门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素描、色彩成绩),择优录取。
3、高中生、三校生计划单列,分开录取。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 10000元/每生每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2000元/每生每学年(沪价费[2006]11号) |
住宿费标准 | 2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价费[2003]56号)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 1.非艺术类专业:92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3门 2.艺术类专业:166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门×2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2门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8132580,021-58131393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58132788 |
十四、网址 | www.***.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住宿地址校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