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法学(法学教育)

日期:2014-06-11 19:36

法学(法学教育)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法学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和法学理论研究基本能力的法学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计算机模拟审判、诊所法律教育等。


就业方向:

        国家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