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5-03-21 18:29
 

 一、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身心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要求。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合计

学费(年)

学制

1

620103

金融管理与实务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2

620104

国际金融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3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文史

18

35

4500元

3年

理工

17

4

620107

保险实务

文史

35

70

4800元

3年

理工

35

5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6

620111

投资与理财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7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8

620505

物流管理

文史

18

35

4500元

3年

理工

17

9

640101

旅游管理

文史

20

40

4800元

3年

理工

20

10

620405

电子商务

文史

18

35

4800元

3年

理工

17

11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史

18

35

7000元

3年

理工

17

12

590107

网络系统管理

文史

10

35

4800元

3年

理工

25

合计

 

 

 

 

460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

3 月19日 12:00至 4月 6日 12: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cn。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将对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的信息进行核对,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请于 4月 10日 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我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 4月 17日 -18日,每天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乘车路线:沈阳站乘坐399、328路公交车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站下车;沈阳北站乘325路公交车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站下车即是)

3.现场确认形式:考生本人确认和委托代为确认两种。

(1)考生本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2)委托代为确认。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其确认。被委托人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三)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考生完成现场信息确认后,缴纳考务费120元;凭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

2.考试形式:笔试。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基础课

4 月19日

9:00-11:30

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成绩查询及复查

4 月24日 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复查时间为 4月 24日 8:00-16:00, 4月 25日 的8:00-12:00止。申请复查时请考生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监察审计处办理相关手续,复核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单科百分制。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分布情况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及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档案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志愿未满足,可根据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三)录取审核

1.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公布录取名单,考生上网查询录取专业。

3.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4.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二)新生报到和复查

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 监察审计处

联 系 人:杨古今

监督电话:024-62837608

传 真:024-89872654

电子邮箱:lnfvcjjs@***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电话:024-62299413 024-62299955

024-62837655 024-62837677(传真)

电子邮箱:lnjr413@***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www.***.cn/depart/recruit/

咨询QQ群: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二O 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3 月16日 - 4月 6日

网上报名

2

4 月7日 - 4月 9日

资格审查

3

4 月10日

考试资格查询

4

4 月17日 -18日

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

5

4 月19日

考试

6

4 月20日 - 4月 23日

评卷、汇总成绩

7

4 月24日 - 4月 25日

考试成绩查询

8

4 月26日

录取

9

4 月27日 ―30日

考生网上确认录取

10

5 月4日

办理录取新生的录取备案手续

11

5 月1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