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命题及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校字〔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历史与社会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
组长:徐彬
成员:李琳琦 朱家存 王世华 王如意 阮成武 欧阳跃峰 庄华峰 马陵合 方青 汪效驷 沈世培 刘道胜
秘书:胡君
二、复试安排(全体考生)
1、全体考生在2015年4月24日―26日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日程安排完成现场确认、初试。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专业面试:主要为现场抽题做答、回答老师提问。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审批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历史与社会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评分办法
(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安排: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徽学、中国古代史 |
4月26号(周日) 下午14:30开始 |
花津校区历史与社会学院4楼会议室 |
中国近现代史 |
4月26号(周日) 下午14:30开始 |
花津校区历史与社会学院2楼会议室 |
中国传统文化与教育发展 |
4月26号(周日) 下午14:30开始 |
赭山校区教育科学学院4楼会议室 |
复试说明:请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14点到花津校区历史与社会学院行政楼四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或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材料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三、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40% + 复试成绩*40% + 科研创新能力*20%。
(二)分数线。
1、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3、初试外语成绩分数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于5月15日前公布。
四、录取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各项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总成绩,报考专业,拟录取专业。
六、以上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安徽师范大学研招办新文件为准。
七、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