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六)

日期:2015-07-30 15:45

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六)


 

我校在湖南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3日上午10时开始至7月27日下午14 时4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2人,高分:485分,低分:483分,平均分:484分;录取理科考生14人,高分:486分,低分:455分,平均分:458.7分。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