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5-10-26 12:59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校字[2015]85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期间,成立校录取工作组。
组长:孙 勇
成员:韦盛泉   安 利   张仕范   司守勤   杨继葆   陶应峰
全面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处理录取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等。
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1、录取监察组(负责人:陶应峰)
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程监督录取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录取期间的信访工作和与此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2、录取工作组(负责人:杨继葆)
负责现场网络系统管理和网络技术保障,录取信息的保密安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录取系统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录取期间的系统维护与安全可靠运行;负责用户密钥管理及录取现场管理;负责录取期间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封堵。负责录取期间所有数据的管理、维护、统计和备份等;负责录取过程中各类经批准的计划调整与统计;负责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等材料,对录取新生名册等材料进行审核、备案;负责预投档工作,负责录取考生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录取情况统计分析、报送,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3、后勤保卫组(负责人:韦盛泉  安利   张仕范  司守勤)
负责录取现场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录取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交通、食宿、会议记录、信件收发与处理、会务安排、录取费用结算等工作。
二、各批次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1、艺术类第五批次
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采用综合分投档。志愿填报时间6月26-27日,“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包含A、B、C、D、E、F六所院校,不设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时间8月7日10:00-16:00,均实行网上填报。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
2、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
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志愿填报时间7月3-5日,实行网上填报。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8日10:00-16:00。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此按考生志愿院校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如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多轮次投档。每一轮投档不得更改上一轮录取结果。
安徽省属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
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按考生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3、江苏省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文科类、理科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
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对录取现场的严格管理,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组成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组工作现场。
2、录取监察组实行全程监察,现场办公,录取场地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
3、严格执行招生保密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泄露招生机密及未确定发布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资料的安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5、在录取工作开始前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认证落实“密钥工程”,切实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选派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干部参加录取工作。
6、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