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于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次学位授权审核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硕士点:民商法学和光学。),1999年开始招生;2003年获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授权(招生专业:法律硕士);2005年获批首批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和物理学;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
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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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
1个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16个 |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
7个 |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7个 |
硕士招生专业(领域) |
142 |

研究生年度招生规模发展示意图
(统计截至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