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201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我校2016年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申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考生所申请硕士研究生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拟申请人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查看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进行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复试通知;
2、经我校组织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复试内容请参看“2016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六、奖励标准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烟台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3〕54号)规定的奖助以外,还可以获得以下奖励:
(一)优秀推免生源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源奖学金,对于所接收的免试入学的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给予一次性奖励。985工程高校学生奖励10000元/生;211工程高校学生奖励8000元/生;其他推免生奖励5000元/生。所有获得优秀生源奖励的学生,如果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需退还全部奖学金。
优秀推免生源奖学金与《烟台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优秀生源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二)学业奖学金
我校接收的985、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各科成绩合格,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其他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各科成绩合格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也可申请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烟台大学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2014年56号)
七、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264005
联系电话:0535-6907945
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