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6-01-29 10:30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安徽省教育厅主管,接受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业务指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早举办广播影视类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并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学院连续多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曾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良单位”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60年,时称安徽省中级广播学校,1984年学校更名为安徽学校,面向全省招生。2002年7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现有占地面积618.89亩,建设有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及后勤服务综合楼等15万平方米,满足8000人办学规模。学院开设了广播影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航空运输类、文秘类、旅游类、电子商务类、房地产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十大门类29个专业。目前在校学生3400人。

学院属于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科)学历,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院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招生对象: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报名方式及费用: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分类考试招生统一报名和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关费用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1000

640

360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新闻传播大类

120

80

40

 

660214

传播与策划

新闻传播大类

50

30

20

传媒策划方向

660214

传播与策划

新闻传播大类

60

40

20

网络传播方向

670301

文秘

教育与体育大类

60

40

20

 

600405

空中乘务

交通运输大类

70

40

30

面试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50

50

 

 

660209 

影视动画

新闻传播大类

30

3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化艺术大类

50

50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30

3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80

30

50

 

660204

技术

新闻传播大类

40

20

20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电子信息大类

50

20

30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50

20

30

 

610205

软件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40

40

 

 

640105

酒店管理

旅游大类

50

20

30

 

63080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

60

30

30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大类

50

30

20

 

540703

物业管理

土木建筑大类

30

10

20

 

660210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新闻传播大类

30

30

 

 

 

考核测试: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分类招生的文化素质统考。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录取方式:考生在达到文化素质资格线后,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填报志愿。参加我院相关专业的职业能力测试。在达到我院划定的职业资格测试线后,根据我院的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必须要得到考生确认后,才能正式录取。

 

免试政策:为选拔具有一定技能的考生,我院在2016年分类招生中,采用免试的方式录取部分学生。免试方式是由学生自荐(免试学生在我院网站www.***分类招生专栏下载相关表格)。

1.免试方式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分类招生总计划内。

2.学生自荐:

(1)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均可向我校自荐。

(2)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过三等功以上表彰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入学。

(3)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的个人可申请免试入学。

3.获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时间。

4.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类招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填写《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于2016年3月31 日前凭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学生处办理免试入学申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我院分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我院分类招生专题网站公示免试拟录取名单。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16年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