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单独招生补报通知
1.补报条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专、技工及同等学历考生、社会青年、未参加上次普通高考报名及单独招生报名的在校考生(如考生只报考普通高考,也可补报单独招生)均可参加补报;,已经报考其他院校单独招生的考不能参加此次补报。
2.报名方法考生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高职单招院校的考生,只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院校代码。
3.补报时间2016年3至3月4日月1日
4.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人审核制。各地市招考办将报名信息于3月10日前上传省招考办考务平台。
5.填报专业志愿2016年我校采取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填写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18日,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再到网站填报志愿。
6.报名费技能考试费200元
7.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18日
8.考试时间2016年3-20日。月19日
9.录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31日
10.录取原则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各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校的考试招生工作。省招考办监督招生院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服务。
11.录取程序各招生院校要以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为依据择优录取。并在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低分。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12.入学审查单独招生院校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