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大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29 11:04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号) (以下简称《通知》),专业领域属于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可申请此项资助,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通知》。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博管办(宝山校区行政楼410室,电话021-66132935),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一式2份,包括:
  1.《上海大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审批表》        
  2.《“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3.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上海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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