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日期:2016-05-17 10:38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3500/生学年;建设工程监理、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人物形象设计、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为4500/生学年;酒店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立年度奖学金,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优秀学生,并颁发奖金、奖品。学院制定了《特困生工作实施办法》,设立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中华奖学金、春蕾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困难补助、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