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大学艺术类招生相关情况说明

日期:2016-06-20 22:11

    2016年我校取消在所有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欢迎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考。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类别

计划

安徽

河北

江苏

江西

湖北

湖南

浙江

山东

河南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

60

12

5

6

5

6

5

1

5

1

5

2

5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

60

13

5

5

5

6

4

2

4

2

5

2

5

2

绘画

本科

艺术

30

6

3

3

2

3

2

1

2

1

2

1

2

1

表演

本科

艺术

20

20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

20

20

 

 

 

 

 

 

 

 

 

 

 

 

音乐表演(声乐)

本科

艺术

20

20

 

 

 

 

 

 

 

 

 

 

 

 

音乐表演(钢琴)

本科

艺术

8

8

 

 

 

 

 

 

 

 

 

 

 

 

音乐表演(萨克斯)

本科

艺术

2

2

 

 

 

 

 

 

 

 

 

 

 

 

音乐表演(手风琴)

本科

艺术

2

2

 

 

 

 

 

 

 

 

 

 

 

 

合计

 

 

222

103

13

14

12

15

11

4

11

4

12

5

12

5

 

    以上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2. 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