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日期:2016-07-25 11:22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