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博士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日期:2016-08-19 09:20

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博士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一、博士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4 月10日,博士招生报名截止。
4 月20日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
4 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初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4 月27日,复试(考试形式为面试)
5 月1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二、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1. 初试、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均可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科目: 201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考试科目有英语、专业基础、专业论文,每科 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 复试主要包括综合素养、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2. 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方法
按照教育部文件批复,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博士项目在设计学下设3个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研究、中国传统服饰抢救传承研究、中国传统服饰设计创新研究)共招生5名博士研究生。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四、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5月10日前在校园网yjs.***.cn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监督电话
  010-64288145 ,010-64288281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