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校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情况如何?
答: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今年我校招收本科生计划为5530名,福建省预科100名(文史类、理工类各50名),贵州省预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科、重庆预科各10名,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预科32名。
问:今年学校的招生专业有什么新变化?
答:今年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恢复名称为环境工程专业,茶学专业全部为安溪茶学院招生,工商管理、会计学、茶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森林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植物保护等专业均不设方向招生,同时增设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2个闽台合作办学的招生项目。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参见我校2016年报考指南有关栏目内容。
问:学校有哪些省份是安排在本一批次招生?
答:我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自2011年起,我校在福建省整体进入本一批次招生。目前,共有福建、山东、浙江、河南、云南、西藏、江西、山西、海南、安徽、江苏、重庆、广西、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湖北、甘肃、陕西、四川、宁夏、天津、贵州、广东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或部分专业进入本科一批次招生。
问:近年来各专业录取情况?如何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答: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办网站公布了近年来学校分省分批次录取低分、高分和平均分,以及2015年分省分专业录取低分。
各有关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第一时间将在招生办网站为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问:有意愿报考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我校非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应注意冷热专业搭配,例如第一专业可能录取满的专业,不要在参考专业填报,第二专业可能录取满的专业,不要在第三、四等更后面的专业志愿填报,以此类推。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凡是填写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一旦投档到我校,录取机会很大。
问:今年福建省考生报考我校是否还有加分专业?
答:没有。2015年起福建省就已不再设置农林专业加分项目。
问:学生入学后是否允许转专业?
答: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录取安溪茶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参照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并限在安溪茶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不包括其它学院第一年在安溪茶学院校区就读的学生)。
问:学校今年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招生计划是多少?招生对象、培养工作和毕业就业有何规定?
答:今年我校在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招收31名。招收对象是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同时,省级财政设立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定向委培生的学费。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
问:学校研究生培养情况如何?
答:学校拥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MBA、MPA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形成了农、理、工、经、管、文、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格局,基本每个本科专业都有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点、博士点作支撑,为广大本科生提高学历层次、进一步加强深造提供了良好平台。我校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对品学兼优和有突出才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科研创新能力强的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或参加自主考核选拔攻读博士学位。
问:学校提供了哪些奖学金项目?
答:学校设有严家显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严家显高奖学金是我校学生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高20000元。
目前,学校已获批实施11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涵盖30个本科专业,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学生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美国:每月1200-1600美元;加拿大:每月1500加元;南非:每月620美元;澳大利亚:每月1600澳元;新西兰:每月1700新元。终资助标准及方式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颁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规定执行)。
问: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有哪些帮扶措施?
答:学校十分重视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全方位、宽领域、高效便捷有序的奖、助、贷、勤、免、缓、补等帮困助学体系,积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里昂”助学金、“元正?正山堂”助学金等30余项奖助学金。
问:学校学费标准如何?
答: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有所不同。文理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收费标准5460元/年,三、四年级收费标准16000元/年;园艺(中加合作班)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两年,生态学(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三年,每年2万元,出国后加方按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收取,如未出国,后两年每年5460元;风景园林(中加合作班)专业前三年,每年2万元,出国后按加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如未出国,第四年5460元;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第一、二、四学年在福建农林大学学习期间,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闽台合作项目)学费每年1.5万元,环境工程(闽台合作项目)、公共事业管理(闽台合作项目)、会计学(闽台合作项目)学校以每学年1.5万元学费标准上报福建省物价部门(届时按福建省物价部门实际批复标准收取),第三学年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期间按当学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以上学费标准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届时可参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招生计划本,校招生办网站也将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