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招生复试规则
根据笔试时间,在笔试完成后进行复试。
一、复试流程
安排复试分为三部分进行:
1、基本情况。申请人英文进行自我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学习、工作经历,突出在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时间3-5分钟。
2、考核科研工作能力及创新性。申请人介绍代表性论文或成果: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时间8-10分钟
3、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申请人阐述博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工作计划、研究方案和已经掌握的研究方法,考察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博士论文及获取学位条件。时间8-10分钟。
二、复试评价标准:
基本情况(10%) |
科研能力(40%) |
科研计划(30%) |
外语水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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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能力、举止礼仪 |
社会工作及实践能力 |
硕士论文工作情况 |
代表性成果 |
创新能力 |
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 |
对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 |
未来研究方向的想法及工作计划 |
听力、口语水平 |
5 |
5 |
10 |
10 |
20 |
10 |
10 |
10 |
20 |
三、录取标准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300)/3*0.3+面试成绩(满分100)*0.7,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
2016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招生复试规则.docx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