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招生复试规则

日期:2016-08-16 15:25

2016年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招生复试规则

根据笔试时间,在笔试完成后进行复试。 

一、复试流程

安排复试分为三部分进行:

1、基本情况。申请人英文进行自我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学习、工作经历,突出在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时间3-5分钟。

2、考核科研工作能力及创新性。申请人介绍代表性论文或成果: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时间8-10分钟

3、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申请人阐述博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工作计划、研究方案和已经掌握的研究方法,考察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博士论文及获取学位条件。时间8-10分钟。

二、复试评价标准:

基本情况(10%)

科研能力(40%)

科研计划(30%)

外语水平(20%)

沟通能力、举止礼仪

社会工作及实践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情况

代表性成果

创新能力

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

对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

未来研究方向的想法及工作计划

听力、口语水平

5

5

10

10

20

10

10

10

20

三、录取标准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300)/3*0.3+面试成绩(满分100)*0.7,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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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