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复旦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日期:2016-09-20 17:32

 

复旦大学2017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17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切实做好复旦大学2017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保证接收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1. 列入《复旦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均招收推免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以及备注中有特殊要求的学科专业除外)。

 

2. 列入《复旦大学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理、工、医学科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工程博士专业除外)均招收直博生,文科各专业一般不招直博生(历史学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所属专业除外)。

 

3.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详见《复旦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复旦大学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及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一)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3.专业排名要求:本科期间成绩优异,所在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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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各方向,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二)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2. 复试时须提交基本材料:

 

1)申请材料:含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学术成果证明、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

 

2)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三、申请办法

 

1.9 20日起已审核通过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2.9 28日起考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确认复

 

试及待录取。

 

3. 未于9 月11 日前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推免生预申请的考生,参考《复旦大学招收2017 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预申请须知》(详见http://www.gsao.***.cn/)中申请材料的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至申请院系。

 

4. 10 8日前,申请复旦大学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填报手续(具体申请截止时间根据各招生院系要求设定)。

 

5.10 17日前,申请复旦大学的考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具体确认截止时间根据各招生院系要求设定)。

 

四、接收程序

 

1.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院系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执行。

 

2.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

 

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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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院系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

 

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4.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

 

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5.经复试合格者,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7 年6 月中旬左右寄发本人。

 

6.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统

 

一公示。

 

五、机构设置及监督学校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

 

院系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推免生的招收工作。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电话:65642212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

 

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3.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

 

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4.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无需在 12 1-31日在我校研究

 

生招生网上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5643991 或65642673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16 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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