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录取规则

日期:2016-11-07 10:19
录取规则

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省市设置在105%左右,顺序志愿投档省市控制在120%以内

·认可各地加分政策,但考生提档后,以高考原始分数安排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按照各地录取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方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如成绩相同,将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择优录取。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

·学校只招收理科考生,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校外语课程以英语授课,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