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须知

日期:2016-11-20 21:16

亲爱的2016级新同学:

   根据普通高校的招生条件,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你已被我院录取,在此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中国海洋食品名城、生态宜居幸福海滨之城——山东省荣成市。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宜通知于你,望做好准备,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一、报到

1、报到时间

2016年10月10 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咨询电话:0631-7697510教务处)。

2、报到地点: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3、在荣铁站、荣成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坐112路公交车直达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在威海火车站、威海汽车总站下车的同学转坐“威海到荣成”的动车或中巴,在转乘112路公交车直达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高铁票等可享受优惠,目的地“威海”或“荣成”。

二、报到必带证件

1、录取通知书。

2、高考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二寸正面同底版照片各8张。

三、中学阶段考生档案资料

1、高中阶段个人档案: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学生档案转移手续,报到时交所在院系(密封条被开启的无效)。

2、团员组织关系:须由所在学校团组织转出,报到时持团员证到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咨询电话:0631-7697536团委)。

3、党员组织关系:需经新生所在县(市)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到“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材料须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咨询电话:0631-7697513组织人事处)。

四、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自2008年起,山东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考生采取自愿的原则。

五、收费项目与交费方式

 1、收费项目

详见附件1:2016年注册入学收费项目

备注:(1)按学年预收教材费,于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其中,第一学年预收费500元。(2)使用由省纤维检验局、省教育厅集中招标采购的质优价廉公寓用品,详见附件2:《2016级新生公寓用品明细表》。(3)新生入校后,需接受体检,学院代收体检费用。(4)在校期间,就餐、购物需使用“一卡通”;首次使用时,需预先充值200元。报到时,现场办理充值业务。(5)代收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保险费。(6)学院为每名学生统一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具体收费标准按照荣成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布的2016年缴费标准统一收取,暂收120元,根据国家政策多退少补。

2、交费方式

应缴款项必须于10月5日前存入学院邮寄的银行卡中,由银行代扣代缴。办理助学贷款申请的学生,将学费和住宿费外的费用存入银行卡中。银行卡说明

 
   

详见附件,注意:学生存款前需持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激活银行卡,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咨询电话:0631-7697517财务处)

3、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务于20161010日上午1100前到校办理手续(咨询电话:0631-7697500学生处)

六、学生资助政策

1、实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经个人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携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咨询电话:0631-7697500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在第二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年10月份申请国家助学金,在第二学年申请励志奖学金。

3、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4、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将本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到入伍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的原件,于2016年9月30日前电话告知并邮寄至学生处,不用到学校报到。(咨询电话:0631-7697500学生处)

七、考生奖励政策

1、凡本科二批首次志愿录取分数线以上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5000元;本科二批首次志愿录取分数线下20分且专科平行志愿第一位次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3000元。

2、普通高中、对口中职考生近三年获得由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分别享受新生奖学金3000元、2000元、1000元。

3、对被学院录取报到的高考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进行奖励。艺术特长生为在近三年内参加由省部级教育或文化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中取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的考生;体育特长生为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且在省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国家级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3000元。

4、对被学院录取报到的取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见义勇为青年”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元。

上述优惠政策以高奖项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

八、咨询电话(区号0631

招生就业处:7697577 ,7697588,7697599,7697333(传真)

学院假期值班电话:7697525

海洋水产系:7697571

食品工程系:7697569

船舶工程系:7697590

电气工程系:7697581

信息工程系:7697558

经济管理系:7697546

党政办公室:7697525           

组织人事处:7697513

教  务  处:7697510

学  生  处:7697500

财  务  处:7697517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热忱欢迎各位学子的到来,并提醒大家来院途中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祝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附件1                  2016年注册入学收费项目

2016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须知

附件2                2016级新生公寓用品明细表

2016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须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