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全体2017届研究生:
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将分2批进行,第一批工作时间段为:2016年11月~2017年3月;第二批工作时间段为:2017年4~6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批次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第 一 批 |
2016.11.15~12.4 |
预答辩及修改论文 |
各学院自行组织(申请答辩学生课程成绩须合格) |
2016.12.5 |
抽签确定盲审论文名单 |
1.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全日制单考生、新专业和新导师首届毕业生及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100%盲审; 2.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盲审比例为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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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7~13(预计寒假前答辩的学院请于7日前上交,寒假后答辩的学院请于13日前上交) |
提交相似性检测论文 |
1.申请答辩的论文100% 参加相似性检测。 2.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以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为文件名,容量不超过20M;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不包含中英文摘要、中文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个人简历、致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等内容;论文以班级为单位分装在*.rar 压缩包内,每个压缩包容量<50M,若一个班级论文容量大的可分几个压缩包分别编号提交;各学院盲审论文须单建一个文件夹; 3.压缩好的论文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后按时提交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4.总相似比<25%(其中绪论部分相似比<30%其余各部分的相似比<25%,)为合格;25%≤总相似比<50%允许修改一次;≥50%为不合格,须下期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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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前 |
提交盲审论文 |
论文为装订版,且不含学生和导师姓名等信息,涉及保密内容的,由作者自行隐匿“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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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2017.1.10 |
组织论文盲审 |
盲审成绩≥70分准予答辩;初审<70分,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延期至下一批重新提交论文进行二次盲审,二审成绩≥70分准予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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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 2017.1.13 |
提交 答辩安排申请表 |
1.欠学费的同学须提前按要求补交学费,方可申请答辩;答辩材料中成绩单必须是原件; 2.各学院将答辩安排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须在答辩前3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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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 2017.3.10 |
组织论文答辩 |
答辩委员3~5人,原则上有1位校外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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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5前 |
提交存档材料 |
1.各学院上报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答辩材料、定稿后的学位论文装订版1本及电子版; 2.学生本人向图书馆信息部(电话5928861)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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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月下旬 |
召开校学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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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批 |
2017.5~6月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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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导师及2017届毕业生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尽早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