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及优惠政策

日期:2017-04-24 15:50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及优惠政策

一、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民族不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1、凡报考我院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有资格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年、学院设立的一、 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奖学金。

2、大学民族预科的学生有资格评选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奖学金。

3、学院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