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招生范围 | 考核科目 | 报名要求 | 招生计划 | |
体育、艺术 特长生 (50名) | 体育 | 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 | 篮球 | 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病史; 获区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证书,或有考级证书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编入校体育队) | 20名 |
足球 | |||||
田径 | |||||
跆拳道 | 10名 | ||||
乒乓球 | |||||
羽毛球 | |||||
排球 | |||||
艺术 | 声乐 | 具备基本的声乐基础;获区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证书,或有考级证书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编入校合唱队) | 10名 | ||
器乐 | 具备基本的器乐弹奏基础,或有相关考级证书 | 10名 | |||
美术 | 具备基本的素描、色彩基础;获区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证书,或有考级证书 | ||||
舞蹈 | 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具备基本的舞蹈基础;获区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证书,或有考级证书 | ||||
若某一大类科目招生计划已完成,可调剂到其它科目,但其招生计划总额不得超过50名 | |||||
合计 | 50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