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 招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6〕9号)及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年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博士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硕士: 总分≥160分; 博士: 总分≥180分。 特此公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
|
关于公布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 招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6〕9号)及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年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博士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硕士: 总分≥160分; 博士: 总分≥180分。 特此公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