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核对“定向”、“非定向”信息的通知(联系电话)

日期:2017-05-03 15:13

各位考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精神,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为使考生顺利完成档案调取和报到入学等工作,请考生认真核对自己“定向”、“非定向”信息,并于5月10日前,将定向就业合同(见附件)传真至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传真:024-89166578),逾期不传真定向就业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原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联系电话:024-89166572   邵老师  华老师        

 

 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