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日期:2017-06-01 09:10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8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内比例调档;外省(区、市)按各省(区、市)规定调档。

2、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

4、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864179  6686398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6866920

十四、网址

www.***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