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须知
录取、毕业及发证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招办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硕士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开学及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报到期间,我校在西安火车站设有接待点。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省物价部门核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我校收费项目如下:
一、学费:
2017年本科学费标准:经管文法类:17000元/学年;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外语类、理工农医类:19000 元/学年;艺术类:21000 元/学年。
2017年高职(专科)学费标准:经管文法类: 12000元 /学年;理工农医类、外语类:13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 15000元/学年。
详见《西京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二、住宿费:
四人间3600元/年·人,另有少量三人间和两人间可供选择。
三、代办费:
817元(含体检费、保险费、军训服装费、床上用品费等)。
退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 2005 ] 1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