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优惠政策已在我校招生网及招生简章中发布,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绩使用的说明
招生优惠政策中所提及的高考成绩均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始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关于竞赛类获奖情况的说明
凡竞赛类获奖符合我校招生优惠政策的湖南省内考生,在档案投入我校后,应主动与我校招生科联系(联系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并及时将个人获奖信息及获奖证书(原件图片)发送邮件至我校招生科邮箱(zsk@***.cn),我校将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具体要求如下:
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应能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http://gs.***/)或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hunan.***/)查询核实,获奖证书落款必须是: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2.在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决赛),以及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全国一等奖者,应能够在相应比赛官网(具体见附件)上查询核实。
3、考生获奖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