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公告
| 现就我校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湖南省内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口地为省内、毕业学校为省内),年龄不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条款。 二、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 三、招生人数 80人。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6日-7日8:20-17:00,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校大门北1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本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来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需交验、提交和填报的材料如下: ①考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中学出具的品行鉴定书; ③学业中考成绩单(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读专业知情同意书; ⑤按时提交毕业证原件承诺书。 3、采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含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政治面貌、毕业学校、民族、报考专业、联系电话等。 五、考试和录取 (一)报考资格 1、报考考生必须是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能按时获取初中毕业证,年龄符合报考要求,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 2、中考单科成绩中有D等次(单科有排名前千分之一的,可抵消一个单科D等次成绩,证明材料由考生提供)或低于及格分数的,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日期:7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3、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各占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养,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心理健康状况。 (三)录取办法 1、笔试和面试总分为录取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前80名(两个录取专业原则上按1:1分配人数,考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笔试与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缴纳1000元学费以完成录取确认(报到时全额抵扣相关应缴纳费用),未按期缴纳学费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其他考生按成绩递补。 六、优惠政策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奖助政策。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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