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类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
公共基础250分 | 专业基础300分 | 专业技能200分 | ||
农林牧渔类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 一、语文7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40分 四、德育5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30分 2、哲学与人生20分 五、人文素养40分 (含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一、化学90分 二、遗传学基础90分 三、选做 120分(二选一) 1.植物生产与环境 2.动物营养与饲料
| 一、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得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竞赛未获奖计50分。未参加竞赛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判技能成绩,高不得超过40分。县(校)级技能竞赛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两项高计100分。县(校)级技能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核定后方可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60分,二等奖计150分,三等奖计140分。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90分,二等奖计185分,三等奖计180分。 四、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20分,二等奖计200分,三等奖计195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说明: 1.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以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为准。 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其他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有关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对口升学考试。 3.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考生,额外加20分,共计220分。 |
现代农艺技术 |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
植物保护 | ||||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 ||||
茶叶生产与加工 | ||||
园林技术 | ||||
园林绿化 | ||||
现代林业技术 | ||||
农村环境监测 | ||||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 ||||
特种动物养殖 | ||||
畜牧兽医 | ||||
其它 | ||||
2
医医药卫生类 | 护理 | 一、解剖学基础120分 二、生理学90分 三、病理学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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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 ||||
农村医学 | ||||
营养与保健 | ||||
康复技术 | ||||
药剂 | ||||
中药 | ||||
制药技术 | ||||
生物技术制药 | ||||
中医护理 | ||||
中医 | ||||
中医康复保健 | ||||
医学检验技术 | ||||
医学影像技术 | ||||
口腔修复工艺 | ||||
(二)
类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
公共基础250分 | 专业基础300分 | 专业技能200分 | ||
工业类 | 机械制造技术 | 一、语文7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40分 四、德育5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30分 2、哲学与人生20分 五、人文素养40分 (含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一、机械制图90分 二、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120分 三、机械基础90分
| 一、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得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竞赛未获奖计50分。未参加竞赛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判技能成绩,高不得超过40分。县(校)级技能竞赛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两项高计100分。县(校)级技能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核定后方可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 四、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说明: 1.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以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为准。 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其他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有关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对口升学考试。 3.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额外加20分。 |
机械加工技术 | ||||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 ||||
数控技术应用 | ||||
模具制造技术 |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
焊接技术应用 | ||||
机电产品检测技术 | ||||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 ||||
矿山机电 |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
电气运行与控制 | ||||
电气技术应用 |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
电子技术应用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
汽车车身修复 | ||||
汽车美容与装潢 | ||||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 ||||
制冷和空调设备维修 | ||||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 ||||
电子材料与元器制造 | ||||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 ||||
轻纺类相关专业 | ||||
化学工艺 |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
资源环境类相关专业 | ||||
新能源类相关专业 | ||||
(三)
类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
公共基础250分 | 专业基础300分 | 专业技能200分 | ||
土木工程类 | 建筑工程施工 | 一、语文7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40分 四、德育5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30分 2、哲学与人生20分 五、人文素养40分 (含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一、工程制图100分 二、工程测量基础100分 三、建筑材料 100分
| 一、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得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竞赛未获奖计50分。未参加竞赛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判技能成绩,高不得超过40分。县(校)级技能竞赛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两项高计100分。县(校)级技能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核定后方可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 四、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说明: 1.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以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为准。 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其他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有关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对口升学考试。 3.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额外加20分。 |
(四)
类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
公共基础250分 | 专业基础300分 | 专业技能200分 | ||
财经商贸类 | 会计 | 一、语文7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40分 四、德育5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30分 2、哲学与人生20分 五、人文素养40分 (含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一、基础会计120分 二、经济法基础90分 三、市场营销90分 | 一、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得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参加竞赛未获奖计50分。未参加竞赛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判技能成绩,高不得超过40分。县(校)级技能竞赛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确定,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5%。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两项高计100分。县(校)级技能成绩须由市州教育局核定后方可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 四、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说明: 1.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高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以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为准。 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其他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有关竞赛的成绩不计入对口升学考试。 3.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额外加20分。 |
会计电算化 | ||||
金融事务 | ||||
市场营销 | ||||
电子商务 |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
财政事务 | ||||
旅游服务类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一、公共关系基础100分 二、应用文写作基础90分 三、选做 120分(二选一) 1.酒店管理基础知识 2.旅游基础知识酒店管理基础知识80分 |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
导游服务 | ||||
烹饪 | ||||
文秘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
物业管理 | ||||
商务英语 | ||||
美容美体 | ||||
美发与形象设计 | ||||
教育与文化艺术类 | 学前教育 | 一、幼儿教育学120分 二、幼儿心理学90分 三、幼儿卫生学90分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