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学员:
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免试申请,自 9 月 4 日 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于 9 月 16 日 前把成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好的《申请表》交给班主任,原件由班主任验证后退还给学生。
2、班主任于 9 月 18 日 前将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交给教学管理部,同时交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和成绩证明材料。
逾期不予办理。
免试等具体条件见
教学管理部
2017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