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7-09-12 15:44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

名额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功能材料、

焊接技术与工程

3人

合计

3人

(二)推荐办法

1、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意加强对推免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2、在专业学习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其历年的学习成绩,更应注重对其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专长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查。

3、为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在尊重学生的学科兴趣和专业志向的基础上,学校鼓励向交叉学科领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学生专业选择与导师确定双向制。

4、对长期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导师,可以在其指导的学生中优先选拔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跟随自己继续从事相关课题研究。

5、考虑到我院历年招生情况,对推荐免试并能申请仍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截止到第六学期末)所学全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原则上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所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3/4。未通过的校级选修课不计入成绩。当学院推免名额远低于20%专业排名情况下,学院可按专业排名顺序缩小申请者范围,但应该保证候选人数不低于推免名额的120%。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合格,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8)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9)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3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讨论决定在推免生评价中所占权重。

2、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获学科竞赛类或学术成果类课外学分累计达5个以上(含5个);

(4)获省、沈阳市、及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6)获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大学生专业型赛事比如,数学建模(本科组)、电子设计、铸造、金相、热处理、焊接工艺以及“挑战杯”等全国性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励。

(四)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7年9月11日(截止16:00)提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meibd@***),及相应证明材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明确要求清楚)报送到机械馆419。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在9月13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六)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9月14日

4.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5.考核形式:面试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

地点:机械馆418

考核打分统计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6.考核内容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具备遴选资格并提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的学生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统一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对专家组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序,产生终的推荐名单。

 7.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绩点*10*50%+面试*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含科研能力和专家面试成绩。

科研能力成绩:满分20分。

专家面试成绩:100分,乘以30%记入总成绩。

各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5日前通过并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有关管理事项

(一)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三)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3、取得免试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好)者。

4、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5、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6、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7、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8、出国留学者;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六、本细则即日起即时实施生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

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或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   024-89728368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97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6日

 

附录1: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成绩、专家面试成绩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

1平均绩点以学校本科生绩点计算方法为准,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

2、科研能力认定

科研能力认定范围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具体内容为:

(1)科研成果:主要指发表在公开刊物、CSSCI、SCI、SSCI、核心期刊(北大版)上的论文;主编或参编的著作;主研(前五名)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2)学科竞赛: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课外科技竞赛、创业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3)各类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计划项目。

(4)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

(5)科研活动:负责或主研(前五名)科研项目。

 

科研能力评分见下表:(科研总分封顶2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1

参与撰写、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提交论文接受函、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的复印件。

1.SCIEI、核心、省级、其他分别为5、4、3、21分。

2.不记教师,排名从第一开始乘以系数1、0.8、0.6、0.4、0.2,少0.2。

2

科技制作、科技竞赛获奖(含一院一赛等)

提交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国家、省级、校级一等奖分别记6、4、2分,二等、三等、优秀分别乘以系数0.75、0.5、0.25,少0.25;

2.报名参赛未获奖,并提交作品,记0.3分;

3. 项目负责人乘以系数1.2。

3

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计划项目

 

1.完成国家、省级、校级项目分别记6、4、2分。

2.完成开题乘以系数0.5,完成中期检查乘以系数0.8,项目结题乘以系数1,项目评优乘以系数1.2。

3.项目负责人乘以系数1,项目成员乘以系数0.8。

4

申请、发表专利

提交专利受理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1.每个专利5分。

2.不记教师,排名从第一开始乘以系数1、0.8、0.6、0.4、0.2。

5

科研活动

提供相关证明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1.国家级项目5分,省级4分,市、校级3分。

2.不记教师,排名从第一开始乘以系数1、0.8、0.6、0.4、0.2。

3.排名六名以后不计分(含第六名)。

 

3、专家面试需突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还包括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成绩具体记分方法由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向全校公布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科研能力认定范围,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科研能力成绩计分可以累加,总分不能超过2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乘30%后记入考核总成绩。

面试打分表:

 

序号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满分15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满分15分)

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满分15分)

思维敏锐性及创新思维能力(满分15分)

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满分10分)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满分20分)

举止、礼仪等综合印象(满分10分)

总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