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常大研【2013】6号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3年(2013年10月GCT考试、2014年4月入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审核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一志愿考生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调剂考生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须具有学士学位。
三、关于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
现场核验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现场提交材料: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②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原则上定于
2、调剂考生须提交《常州大学在职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和一志愿单位提供的GCT原始成绩单。
3、关于破格复试,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要求,GCT总成绩低于180分考生和未按时获得学士学位考生录取资格应严格控制。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上述两类考生可以向学院提交《常州大学在职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申请破格复试。各学院于
五、录取工作安排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以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专业课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经复试合格(专业课≥60,面试≥60)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录取材料上报,各学院务必于
4、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将对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报国务院学位办的终录取库。
常州大学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