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 目 | 面试内容 | 分值 档次 | 评分标准 | 时间 | 分 值 (共50分) | 注意事项 |
五官形体 | 五官、身高、坐立行姿态等。 (现场模仿示范者做出的简单动作) | 5―10分 | 1.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五官端正,形体匀称。 3.行为举止大方,有礼貌,着装得体,走步姿势正确。 | 1分钟 | 10分 | 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斜视、兔唇、歪头、歪嘴、四肢有残疾等,不予录取。 |
3―5分 | 1.身高要求:女生1.45米以上;男生1.50米以上。 2.五官和形体一般,走步较协调。 | |||||
0―3分 | 1.女生身高低于1.45米;男生身高低于1.50米。 2.面部无明显缺陷,四肢无残疾,发育不良,走步不协调。 | |||||
才艺展示 | 器乐 (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演奏自备曲目) | 15―20分 | 1.演奏作品有一定难度。 2.演奏方法和姿势正确,具有较高的演奏技巧。 3.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把握良好,具有良好的乐感。 4.能清晰流畅、完整地演奏一首作品,并具一定音乐表现力。 | 2-3分钟 | 20分 | 才艺展示中器乐、声乐、舞蹈、讲故事、朗诵以及其他表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绘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5―15分 | 1.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准确。 2.能较完整演奏一首乐曲。 3.音乐表现力和演奏技巧一般。 | |||||
0―5分 | 1.演奏方法不正确。 2.音准、节奏差,不成曲调。 | |||||
声乐 (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清唱) | 15―20分 | 1.嗓音条件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 2.音准、节奏正确,音乐乐感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曲目有一定难度,声音自然流畅。 3.具有初步歌唱发声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歌唱状态。 4.演唱感染力强,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能力。 | ||||
5―15分 | 1.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 2.音准、节奏准确,歌曲演唱完整。 | |||||
0―5分 | 1.节奏差,音准差,嗓音条件差。 2.五音不全或跑调者均为0分。 | |||||
舞蹈 (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自备舞蹈伴奏及音响。) | 15―20分 | 1.能够准确把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优美,与音乐旋律相吻合,有节奏感。 2.舞蹈动作编排合理、连贯、完整。 3.对考场的空间感把握较好,眼神和身体动作配合协调,富有感染力,及较好的表现力。 | ||||
5―15分 | 1.基本掌握舞蹈风格与特点,体态放松不僵硬。 2.动作基本协调、灵活,节奏掌握良好。 | |||||
0―5分 | 体态僵硬,动作协调性差,节奏不清晰。 | |||||
绘画 (考生自备绘画材料,自命绘画题目,绘画形式和风格不限。) | 15―20分 | 要求恰当表达所画内容,画面构图饱满,形象生动,线条流畅,具有一定绘画基础,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感染力。 | ||||
5―15分 | 所画内容基本符合自命题目内容,构图恰当,线条流畅。 | |||||
0―5分 | 偏离主题,不懂得绘画基本方法,缺乏构图知识。 | |||||
讲故事、朗诵 (考生自备故事或朗诵材料) | 15―20分 | 1.普通话发音标准,语言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 3.姿态自然大方,肢体语言配合恰当,仪态自然大方,表现力强 4.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 ||||
5―15分 | 1.语言比较流畅,发音偶有失误。 2.口齿清楚,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口语表达较清晰,语调与内容相符,注意运用音色。 3.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 | |||||
0―5分 | 1.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语句欠连贯,方言口音重,口吃、大舌头。 2.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 | |||||
知识问答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学前儿童教育专业方面的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15―20分 | 1.表达清晰流畅,语言简洁,遣词造句恰当,逻辑性强。 2.吐字咬字清晰准确,普通话标准,声音响亮,姿态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 3.无过多口头禅、懂得礼貌用语。 | 1分钟 | 20分 | 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
5―15分 | 1.表达较清楚,语言简练,遣词造句尚可,逻辑性一般。 2.普通话语言基本标准,口语表达较清晰。 | |||||
0―5分 | 1.表达不清,累赘,缺乏逻辑性。 2.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语言不够简洁,遣词造句较差。 |
二、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美术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注意事项 |
兴趣爱好 | 爱好广泛,对专业兴趣浓厚。 在前期专业学习中有主动性。 爱好教育事业,对未来的执业方向明确。 | |
语言表达 | 1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 2语言流畅,条理清晰,语言表达准确。 3仪态仪表大方得体,肢体语言恰当。 4语言表达富有感染力。 |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不会说普通话, 2、口吃或吐字不清, 3、语言表达思维混乱。 |
提问环节 | 回答问题条理清晰。 回答问题准确,完整。 | |
形象气质 | 1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3着装得体,行为举止符合一般礼仪。 |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部大面积斑痣及其他缺陷,2、肢体有残障,3、斜视, 4歪头。 |
总分 | 50分 |
三、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 评分标准与注意事项 |
1.声乐(20分) 自选能够展示自身歌唱水平的声乐作品一首(美声、民族类别不限) | 发声方法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声音有支点、有共鸣,位置稳定,咬字吐字清晰准确。 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速度、力度处理得当,能较好地表现作品的情感与风格,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
2.器乐(20分) (1)钢琴演奏 自选能够展示自身钢琴演奏水平的乐曲一首。 (2)其它乐器 乐器主要包括:古筝、二胡、竹笛(长笛)、手风琴、萨克斯等(所需乐器自备);演奏的乐曲自选。 |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质量。 |
3.视唱练耳(10分) | 视唱要求打拍,节奏基本准确,速度稳定、音准好、句子完整,音乐语句表现清晰,乐感好;音程、和弦模唱音高准确、声音清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音程、和弦构唱要求唱名与音高一致,音准好。 |
四、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 评分标准 | 时间 | 注意事项 |
身体素养 (5分) | 1.五官端正 (2分) | 1分钟 | 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肢体有残疾或斜视、歪头、歪嘴等不予录取。 |
1.男生身高1.6米 (2分) 2.女生身高1.5米 (2分) | |||
1.着装得体、行为举止符合一般的礼节。(1分) | |||
语言表达能力 (15分) | 1.普通话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流畅,无方言。(5分) 2.表达内容有条理,富有逻辑性,用词准确、恰当、简洁。(5分) 3.仪表仪态自然大方,肢体语言配合恰当。(3分) 4.语言表达富有感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2分) | 2-3分钟 | 考生出现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楚,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
逻辑思维能力 (10分) | 1.回答问题层次清晰。(4分) 2.回答问题完整、周密。(3分) 3.论点和理论依据前后连贯。(3分) | 1分钟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应变能力 (10分) | 1.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5分) 2.考虑问题周到,处理得体。(5分) | ||
学习态度 (10分) | 1.正确认识学习的社会意义。(2分) 2.正确认识学习并对自己提出合理的要求。(3分) 3.正确认识克服学习困难的重要意义。(3分) 4.正确认识学习中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2分) | 1分钟 | 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或学习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