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生缴费的公告
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4月1日9:00―4月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按以下方式到校现场缴费。
现场收费起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8:00――下午15:00。
请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学校财务资产处收费中心(综合楼105)缴费。
收费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4-62299930
网上缴费的考生如果需要收据,请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财务资产处(综合楼811)开具。逾期不再对学生开具收据。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3月31日
| (招生就业处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