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日期:2018-04-07 08:41

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201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50%+复试成绩*50%

2、音乐学、音乐、舞蹈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二*100/150*50%+复试成绩*50%

3、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4、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5、公共管理

(管理综合+外国语)/3*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