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等文件要求,天津财经大学对2017年接收推荐免生的条件及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9月2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网报时间为9月28日—9月29日,过期不再接收报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复试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10月9日资格审查,10月10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复试考核通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统一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向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于10月24日前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审查内容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考核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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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外语能力 |
60分 |
专业笔试 |
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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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含外语会话)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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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 |
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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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复试前,对通知复试的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学生证、学籍信息及推免资格进行核对审查,发放“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推免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总成绩=外语笔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