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6号)要求,我校于8月28日至9月28日,组织进行了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第一、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新生报到时,重点检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逐一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确保材料信息与本人一致。
第三、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了专业资格复测,由艺术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及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了此项工作,专业复测未发现异常情况。
第四、对复查过程中发现未交档案的学生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催收档案,对信息与档案不相符的学生,选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逐一询问的方式,把有关情况一一核查清楚。
第五、我校审计监察处全程参与并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电话:023-42464016,邮箱:fly412@***,传真:023-42465303,地址:学院行政中心1号楼3-15办公室。
经我校严密细致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2016级所有新生信息与录取信息完全一致,未发现异常情况。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