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报名办法、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分数线、报名时间、录取结果)

日期:2018-05-11 09:08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71号)文件精神,确保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规范、公正、安全、有序、科学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为顾问,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校长、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招生就业指导处长、教务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和有招生专业教学系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指导处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单独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统筹安排;组考和阅卷工作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和教务处配合完成;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10个专业,总计划415)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计划

1

小学教育

670103k

50

2

学前教育

670102k

150

3

科学教育

670119k

25

4

早期教育

670101k

25

5

音乐教育

670112k

25

6

美术教育

670113k

25

7

舞蹈教育

670116k

25

8

表演艺术

650201

25

9

670120k

25

10

610201

40

说明:①所有专业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2017年规定标准执行。②科学教育专业(建议普高理科生报考),其它专业都实行文、理、中职对口兼招。③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参加了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含2017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

①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通过网上报名填报我校招生志愿和学生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②网上报名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2)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5日网上报名;

(3)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任选我校10个专业中的1-2个专业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即可填报志愿。

(4)资格审查:我校在4月8日对报考的普高毕业生、职高对口生、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地址: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5)考试费:依据湘价教【2013】92号文件:80元,费用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六、命题、考试与阅卷

命题、组考及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1、普高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4月9日前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免文化考试,直接参加综合测试。

2、职高对口、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课: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30分)、数学(90分)、英语(80分),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普高往届生和职高对口考生分别制卷)。命题范围和难易程度与湖南省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考试试题相当,考生可自行参考相关资料。

(2)综合测试:满分300分。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考核方式均为面试,建立面试试题库,满分300 分。按专业类别分为四组测试:①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科学教育 早期教育 ②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表演艺术 ③美术教育 ④现代教育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3)考试时间

4月9日(星期日)

①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高应届生

上午 : 8:30~12:00   综合测试

②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高应届生、往届生和职高对口生

上午:8:30~11:30   文化考试

下午:14:30~17:30  综合测试

(4)考试地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5)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教师进行。

七、录取程序及规则

(一)录取程序

1.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2.学校将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按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学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3.4月20日在我校网站(http://www.***)公示预录取名单。

4.5月1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5月20日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结果。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校将结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仍出现相同时后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职高对口、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学校将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仍出现相同时后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优先录取。

4.按考生类别录取,根据考生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各类别考生录取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确保各类别考生录取率相同。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5.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6.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上述考试。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奖、助学金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致。

2.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来校办理确认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计划调剂

如单独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校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十、监督机制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0日-

4月5日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进行网上报名。

4月8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登记表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4月9日

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高应届生、职高对口生、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所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

4月9日

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在4月9日前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盖有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月20日

在我校网站(http://www.***)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

5月10日前

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5月20日

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9月16日-17日

入学报到。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735-2295666、2839525   邮  编:423000

E-mail:xnyeszzjc968@***

部 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市内乘2、3路公共汽车均可直达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