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介绍◢ |
华侨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有较长时间的办学历史和经验。其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法律系,2003年9月正式更名为为法学院,是国内较早开展专业法学教育和专业法律人才培养的院校之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高水平法学院。 ▊一流的教师队伍:学院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科研水平精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47 人,教授、副教授28 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 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8%;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14 人,约占师资总数的30%; “双师型”(律师、仲裁员)教师40 人、“双语型”教师15 人,分别占师资总数的87%和 32%。学院多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在全国性学术团体受聘重要职务,获得各类人才称号,担任国家和省市各种兼职。其中,许少波教授兼任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受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鉴定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博士后基金评审专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刘超、陈斌彬、陈斯彬等入选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陈斌彬、刘超、李飞等老师分别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戴仲川副教授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显著的学科优势:学院现有1个法学本 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下设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法学5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在澳门也举办了法学专科、法学本科和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班。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的高原学科建设,同时获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 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法学专业,四年制,法学: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与法律业务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