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补报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通知

日期:2018-05-12 20:39

各位考生:

经与省招办联系,未报考我校综合评价的考生(须报考其他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未超过6所),可办理补报手续。3月15日11:30前,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西二环259号)签写申请书。3月17日前,我校将通过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前办理手续,过后不再补办。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13日